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郯城县李庄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郯城县李庄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郯城县李庄镇南、205国道东670m、大官庄村西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4日~2022年01月20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13754701544
通讯地址:郯城县李庄镇南、205国道东670m、大官庄村西
邮编:27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