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噪声监测结果不符合声传播规律
根据声传播规律,点声源声传播距离增加1倍,衰减值为6dB(A);线声源声传播距离增加1倍,衰减值为3dB(A)。如果监测结果与传播规律有明显偏差,就要分析原因。
例如,某路段20m与40m的噪声监测结果衰减值为7.5dB(A),就超出了线声源声传播规律,监测结果不可信。因为即使公路车流量较小,按点声源进行传播,声传播距离增加1倍,衰减值最大为6dB(A),现在线声源声传播距离增加1倍,衰减值却超出6dB(A),监测结果肯定不可信。
2、车流量监测数据不符合监测规范逻辑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监测规范,交通噪声一般是测量20min,而交通车流量一般要求出具每小时的量,即小时车流量结果应为“20min的车流量×3”。因此,监测报告中的车流量数值若不是3的倍数,其数据判定为可疑。
3、路段敏感点垂向噪声监测数据理想化
楼层高度受交通噪声的影响有一定的规律:一般情况下,城市的高层建筑往往楼层越高噪声越大,如对一幢20层的建筑来说,1~5层噪声最小,10层中等水平,20层最大。这是由于楼层愈高,俯瞰的范围就愈大,很远处的交通噪声也能传播过来,相叠加的有效噪声源就多;而楼层愈低,许多原本可能直达的交通噪声源被有效遮挡,噪声就愈小,因此低楼层的噪声可能最小。
但如果路边建筑面对的只有一条道路,情景就有所变化,可能低层最小,中间层最大,再高层又逐渐减小。这是由于地面或其他物体反射的结果,造成高层建筑中部噪声最大,再高时则由于声音随传播路程增大而衰减变小。
总之,路边高层建筑的交通噪声随高度的变化与道路的数量及周边物体有很大关系。大量的研究表明:中低频噪声对低层建筑的影响要比高层严重,其根源在于频率越低受影响程度就越大。
某环评监测结果显示:某大厦垂直噪声1层>3层>5层>7层>9层,其数据就过于理想,可信度不高,因为并不一定是楼层高其受影响的噪声就小。
4、结构噪声监测低频噪声不符合逻辑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测量的是低频噪声(<500Hz),倍频带声压级测量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倍频带声级)应使用Ⅰ型声级计。
低频噪声与高频噪声的差异就是高频噪声的衰减与距离成正比,距离越远衰减越明显,而低频噪声却衰减缓慢。因其声波较长,能轻易穿越障碍,长距离穿透而直入人耳。低频噪声的一般规律是室内噪声倍频值31.5Hz>63Hz>125Hz>250H >500Hz。如果某监测报告对民宅客厅监测结果为250Hz为55dB,125Hz为52.9dB,监测结果250Hz>125Hz,其数据就存在问题。
5、统计声级监测数据之间存在矛盾
统计声级是指在整个测量时间内或次数中出现时间或次数在N%以上的A声级,单位为dB(A),最常用的是L10、L50和L90。L1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10%的时间超过的噪声级,相当于噪声平均峰值(噪声峰值);L5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5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平均中值(平均噪声);L9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9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平均底值(背景噪声)。L10=70dB表示噪声级高于70dB的时间占10%。
一般的情况下,L10应大于Leq值,否则数据不可信。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布点不科学
测点设置应主要针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受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无敏感目标的一般可以不测,有必要时才设点。受影响的噪声敏感点必须设点监测声环境,尤其是噪声敏感点方向的厂界(特别是受高噪声设备影响),应着重设置噪声监测点。
此外,汽车制造等机械制造类项目许多工段为间断生产,且噪声级变化较大,需要测量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有锅炉、空压机、风机和冷机等间歇运行高噪声设备的工业项目,要注意高噪设备的运行特点,测量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一般要求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但风电项目还需要测量敏感点声环境和距离衰减,此时应注意工作风速(测风塔和风机)和地面风速不同。监测单台风机厂界噪声时,噪声测点应该设置在风机机位占地的边界(厂界)处,并根据风机桨叶转子迎风特性,将噪声测点布置在风机机位占地边界噪声较高的一侧。而在风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风机噪声测量的气象条件为“无雨、无雪、风速12m/s以下时进行”,同时期在测量风机噪声时,应在噪声测量仪上安装专用装置,以消除风力对噪声测量仪器的影响。